肝癌介入治療的最佳時機通常為確診后的早期階段,實際選擇需結合腫瘤分期、肝功能儲備及患者整體狀況綜合評估。肝癌介入治療主要包括經導管動脈化療栓塞術TACE、射頻消融術RFA等,具體時機受以下因素影響:
腫瘤分期是決定治療時機的核心因素。巴塞羅那分期BCLCA期患者單發(fā)腫瘤直徑≤5厘米或3個以內結節(jié)≤3厘米優(yōu)先考慮根治性手術或消融治療;BCLC B期多發(fā)病灶無血管侵犯適合TACE治療。早期干預可顯著提高腫瘤局部控制率,5年生存率可達40%-60%。
肝功能狀態(tài)直接影響治療耐受性。Child-Pugh A級總膽紅素<2mg/dl、白蛋白>3.5g/dl患者可接受標準劑量栓塞治療;Child-Pugh B級需減量或分次治療。治療前需評估吲哚菁綠15分鐘滯留率ICG R15,數值<10%提示肝功能儲備良好。
患者體能狀態(tài)需達到ECOG評分0-1分生活自理。合并門靜脈主干癌栓者需聯(lián)合放療或靶向治療;存在肝外轉移時建議系統(tǒng)治療為主。治療前應完善增強CT/MRI評估腫瘤血供特點,富血供病灶對TACE反應率更高。
術后2-3個月需復查影像學評估療效,mRECIST標準下病灶直徑縮小≥30%視為有效。復發(fā)高?;颊呖擅?-8周重復治療,但需監(jiān)測肝功能變化。治療間隔過短可能加重肝損傷,間隔超過3個月可能影響腫瘤控制效果。
少數晚期患者BCLC D期以對癥支持為主,介入治療需謹慎評估獲益風險比。所有治療方案應在多學科會診MDT框架下制定,結合患者個體化需求調整。